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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诈骗团伙新套路 "零首付购车"骗你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9-04-24  来源:新华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零首付购车”成套路 安徽警方打掉一新型诈骗团伙

  新华社合肥4月24日电(记者陈诺)零首付就能购车?这样的实惠暗藏诈骗套路。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了解到,当地打掉一个以“零首付购车”为幌子的新型诈骗团伙,这个团伙在全国23个省份作案20多起,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

  去年10月,合肥市民周某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帖提供“零首付买二手车”服务,于是就与对方取得联系。见面后,对方带周某来到合肥某二手车车行,周某看中了一辆27万元的二手宝马车,首付10万元,贷款17万元。对方称,可以帮他垫付该车的10万元首付款,条件是周某要将这辆车先质押给对方。如果一定期限内周某还上对方垫付资金,车辆归还周某;如果还不上,车辆就归对方支配。双方还约定,对方会用这辆车作抵押,去帮助周某申请一笔商业贷款。然而,过了几天,当周某凑齐10万元,准备找对方拿车的时候,对方却“失联”了,直到合同约定的归还首付款的时间已过,对方突然联系周某并告诉他已经违约,他们有权对周某的车予以处置,感觉不对劲的周某这才报警。

  接到报警后,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刑警一队迅速展开侦查,他们发现周某买的车,在其交出去后的第二天就被相继卖到山东、河南以及广东。警方介绍,这是一种新型诈骗团伙,其千方百计地拖延购车人还首付款的时间,特意造成购车人违约,从而实施诈骗。

  经查,该团伙以曹某兄弟为首,两人曾长期在合肥市二手车市场混迹,形成一个分工明确、架构稳定的诈骗团伙,他们在网上以零首付购车为幌子招徕顾客,在交易过程中“忽悠”其签订空白借条、抵押合同、质押合同、车辆委托书等合同条约,从而制造受害人自愿抵押车辆的假象,随后就将受害人的车转手卖掉。“贷款由受害人还,嫌疑人扣除垫付的首付,赚取卖车的差价。”办案民警许洋洋说。

  目前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悉数到案,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国法制信息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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