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彭涛 甄静)为进一步提高昌吉州两级法院民商行政审判水平, 10月17日,昌吉州中级法院在吉木萨尔县法院召开2018年下半年东片区民商行政审判工作例会,阜康市法院、吉木萨尔县法院、奇台县法院、木垒县法院的院领导及民商行政审判业务部门的法官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昌吉州中级法院副院长赵鸿武主持。
会上,吉木萨尔县法院院长郝建庭致辞,他认为举办民商行政审判工作例会顺应了民商行政审判工作发展的要求,能够及时解决民商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希望通过此次工作例会,借鉴兄弟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达到取长补短、统一裁判尺度的目的。
州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分别对2018年1-9月全州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发改情况进行通报,重点对阜康市法院、吉木萨尔县法院、奇台县法院、木垒县法院被发改的民商行政案件进行逐案评析,对继续做好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县市法院主管民商行政审判的院领导汇报了民商行政审判的管理与质效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高案件质量的措施与办法,对中院指导县市法院民商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会上,大家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40余个民商行政审判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通过民商行政审判例会这个平台,及时解决基层法院审判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有效提高了两级法院民商行政审判工作质量。
赵鸿武强调,在“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及实行法官终身责任追究的形势下,没有高度的责任心很难办好案件。全州两级法院今年1-9月民商行政案件审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有些问题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超审限审理问题依然突出,有些案件久拖不结;二是应向当事人释明的法律问题不进行释明,造成当事人未能行使诉权,导致矛盾纠纷未能有效化解;三是多判漏判、判非所诉问题尚未消除;四是送达存在瑕疵,导致庭审程序不规范,直接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五是案件基本事实认定不清,该主动查明的问题未予查明,敷衍结案造成案件被发改。
赵鸿武要求,一是主管民商事行政审判的院长、庭长,要定期分析审判运行态势,认真研判审判质效数据,为优化审判管理提供依据,使审判管理措施更具有针对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审判调研。要及时总结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形成指导性意见,统一裁判标准。三是中院民商行政审判各业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县市法院沟通交流,强化对基层法院民商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四是各基层法院要做好例会内容的学习工作,防止已经明确过的问题,依然在裁判时没有得到应用,要通过组织学习,确保例会指导审判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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